史記在線
李斯列传·段落 6.2

焚书之议

李斯议焚《诗》《书》百家语;为秦定典章

原文

丞相谬其说,绌其辞,乃上书曰:“古者天下散乱,莫能相一,是以诸侯并作,语皆道古以害今,饰虚言以乱实,人善其所私学,以非上所建立。今陛下并有天下,别白黑而定一尊;而私学乃相与非法教之制,闻令下,即各以其私学议之,入则心非,出则巷议,非主以为名,异趣以为高,率群下以造谤。如此不禁,则主势降乎上,党与成乎下。禁之便。臣请诸有文学诗书百家语者,蠲除去之。令到满三十日弗去,黥为城旦。所不去者,医药卜筮种树之书。若有欲学者,以吏为师。”

始皇可其议,收去诗书百家之语以愚百姓,使天下无以古非今。明法度,定律令,皆以始皇起。同文书。治离宫别馆,周遍天下。明年,又巡狩,外攘四夷,斯皆有力焉。

白话翻译

丞相李斯觉得淳于越这话不对,驳了他一顿,上书说:“古时候天下四分五裂,没有谁能一统,所以诸侯并起,说话都拿古人挡今人,凭着空话搅乱事实。人们各宠各的私学,偏要反对朝廷所立的法度。如今陛下一统天下,黑白已经分清,尊卑已经定下;可是那些私学的人还在私下诋毁朝廷的法教——朝廷法令一颁下,就各拿自己的私学来议论,在朝里心里反对,出了门在街巷里议论,以非议君上当名声,以立异当清高,带着手下人造谣中伤。这样下去不禁——君主的威望就被压低,结党的势力就在下面成形。还是禁了好。臣请求:凡是私藏《诗》《书》和诸子百家言论的,一律销毁。禁令颁下三十天内不交出的,处以黥刑并罚去修城(城旦之刑)。不需销毁的只有医药、占卜、种树这一类书。想学法令的,以官吏为师。”

始皇准奏。《诗》《书》和百家之言就这样被收缴销毁,好叫百姓糊涂着过日子,让全天下的人再不能拿古事非议今事。彰明法度、制定律令,全从始皇这时候起。文字也统一了。离宫别馆修到全国各处。第二年,始皇又出去巡游天下,对外排击四夷——这些事李斯都出了大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