赵盾弑君与董狐直笔
赵穿弑灵公;董狐书「赵盾弑其君」;孔子叹「董狐古之良史也」
原文
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
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
遂触树而死。
初,盾常田首山,见桑下有饿人。饿人,示眯明也。盾与之食,食其半。问其故,曰:“宦三年,未知母之存不,原遗母。”
盾义之,益与之饭肉。已而为晋宰夫,赵盾弗复知也。九月,晋灵公饮赵盾酒,伏甲将攻盾。公宰示眯明知之,恐盾醉不能起,而进曰:“君赐臣,觞三行可以罢。”
欲以去赵盾,令先,毋及难。盾既去,灵公伏士未会,先纵齧狗名敖。明为盾搏杀狗。盾曰:“弃人用狗,虽猛何为。”
然不知明之为阴德也。已而灵公纵伏士出逐赵盾,示眯明反击灵公之伏士,伏士不能进,而竟脱盾。盾问其故,曰:“我桑下饿人。”
问其名,弗告。明亦因亡去。
盾遂奔,未出晋境。
乙丑,盾昆弟将军赵穿袭杀灵公於桃园而迎赵盾。
赵盾素贵,得民和;灵公少,侈,民不附,故为弑易。
盾复位。
晋太史董狐书曰“赵盾弑其君”,以视於朝。
盾曰:“弑者赵穿,我无罪。”
太史曰:“子为正卿,而亡不出境,反不诛国乱,非子而谁?”
孔子闻之,曰:“董狐,古之良史也,书法不隐。宣子,良大夫也,为法受恶。惜也,出疆乃免。”
白话翻译
灵公十四年,灵公已长成,侈靡奢华,厚敛民财以装饰宫墙,从台上以弹弓射人,观其躲避为乐。宰夫煮熊掌未熟,灵公怒而杀之,命妇人抬尸出弃,路过朝堂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又见死人手暴露。二人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;赵盾复谏,灵公厌其多言——数次欲杀赵盾。当初,赵盾常在首山田猎,见桑下饿人,名示眯明。赵盾给他食物,他只吃其半,问之,答:“在外宦游三年,不知母亲是否尚在,欲留给母亲。”赵盾义之,加给饭肉。后示眯明为晋之宰夫,赵盾已不识。九月,灵公请赵盾饮酒,伏甲士欲杀之。示眯明偷偷告赵盾曰:“君欲杀子,请速去。”盾遂奔,未出晋境,其弟赵穿于桃园袭杀灵公,迎赵盾归。赵盾复位。晋太史董狐书曰:“赵盾弑其君。”以示于朝。盾曰:“弑君者穿也,非我罪。”董狐曰:“子为正卿,亡不出境,还不讨贼——非子弑君,谁弑君?”孔子闻之叹:“董狐,古之良史也。书法不隐。赵宣子,古之良大夫也,为法受恶——惜乎,越境乃免。”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