白金、皮币、五铢钱
造白金三品与皮币;罢半两钱,行五铢钱;私铸者死
原文
而富商大贾或蹛财役贫,转毂百数,废居居邑,封君皆低首仰给。冶铸煮盐,财或累万金,而不佐国家之急,黎民重困。於是天子与公卿议,更钱造币以赡用,而摧浮淫并兼之徒。是时禁苑有白鹿而少府多银锡。自孝文更造四铢钱,至是岁四十馀年,从建元以来,用少,县官往往即多铜山而铸钱,民亦间盗铸钱,不可胜数。钱益多而轻,物益少而贵。有司言曰:“古者皮币,诸侯以聘享。金有三等,黄金为上,白金为中,赤金为下。今半两钱法重四铢,而奸或盗摩钱里取鋊,钱益轻薄而物贵,则远方用币烦费不省。”
乃以白鹿皮方尺,缘以藻缋,为皮币,直四十万。王侯宗室朝觐聘享,必以皮币荐璧,然后得行。
又造银锡为白金。以为填用莫如龙,地用莫如马,人用莫如龟,故白金三品:其一曰重八两,圜之,其文龙,名曰“白选”,直三千;二曰以重差小,方之,其文马,直五百;三曰复小,撱之,其文龟,直三百。令县官销半两钱,更铸三铢钱,文如其重。盗铸诸金钱罪皆死,而吏民之盗铸白金者不可胜数。
有司言三铢钱轻,易奸诈,乃更请诸郡国铸五铢钱,周郭其下,令不可磨取鋊焉。
其後二岁,赤侧钱贱,民巧法用之,不便,又废。於是悉禁郡国无铸钱,专令上林三官铸。钱既多,而令天下非三官钱不得行,诸郡国所前铸钱皆废销之,输其铜三官。而民之铸钱益少,计其费不能相当,唯真工大奸乃盗为之。
白话翻译
富商大贾之中,有人囤积财物、役使穷人,家里的运货车辆一数就是上百辆;居于城邑,囤货居奇——连封君都低眉仰食于他们。做冶铸、煮盐这两门生意的,家财动辄万金;到国家告急之时,却不肯出一分力,苍生更加困苦。于是武帝和公卿商议:换一换钱法,另造新币,好一面充实国用、一面打击那些浮华兼并之徒。
此时恰好禁苑里养着白鹿,少府的库里又存着许多银和锡。自孝文帝改铸四铢钱算起,到如今已有四十多年;建元以来钱不够用,县官干脆就近在铜山开矿铸钱,百姓也私底下盗铸,数目多得数不清。钱越铸越多,越来越轻;物越来越少,越来越贵。
有司进言:“古时候,诸侯聘问献享,用的是皮币。金分三等——黄金为上,白金为中,赤金(铜)为下。如今半两钱法定四铢之重,可奸猾之徒盗磨钱里刮铜屑,钱越磨越薄,物价越涨越高;远方使用货币又烦又费,一点都不方便。“
于是用白鹿皮做成方一尺的片子,四周绣上藻纹做装饰,做成”皮币”,一张定价四十万。王侯宗室每逢朝觐聘享,必须用皮币衬着玉璧进献,才能进行。
朝廷又把银和锡合铸成”白金”:觉得上应天的莫如龙,下应地的莫如马,中应人的莫如龟,所以白金分三品:第一种重八两,做成圆形,面上刻龙纹,叫”白选”,值三千钱;第二种稍轻些,做成方形,面上刻马,值五百钱;第三种更小,椭圆形,面上刻龟,值三百钱。又命县官把原先的半两钱熔掉,改铸三铢钱,钱面上就标着实际重量。敢盗铸这些金钱的一律处死;可尽管如此,官吏和百姓里偷铸白金的,还是多得数不清。
后来有司又说三铢钱太轻,容易做手脚,便改请各郡国铸”五铢钱”——下面加一道周郭,叫人磨不到钱里的铜屑。
又过了两年,有一种”赤侧钱”贬了值,百姓拿它耍花样、用着也不方便,又只好废掉。干脆全面禁止各郡国自己铸钱,专由上林苑的三官(钟官、辨铜、均输)统铸。钱铸得足够了,便下令天下除了”三官钱”以外一概不许流通;各郡国从前铸的钱全部熔掉,铜料全部输送给三官。这样一来,民间盗铸的越来越少——算一算成本都顾不过来,只有技艺特别高超的能工巧匠和胆大的奸人,才还敢冒险偷偷私铸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