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列传119

循吏列传

本篇故事(4则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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孙叔敖三得三失楚令尹孙叔敖三得相三舍相而不自得不自失;施政廉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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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产治郑郑子产为政;路不拾遗、夜不闭户;孔子称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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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仪休拔园葵鲁相公仪休见家织帛美,拔园葵、出织妇;曰「欲令食禄者让农」

还有 1 则…

循吏列传

循吏总论

太史公曰:法令所以导民也,刑罚所以禁奸也。文武不备,良民惧然身修者,官未曾乱也。奉职循理,亦可以为治,何必威严哉?

孙叔敖治楚

孙叔敖者,楚之处士也。虞丘相进之於楚庄王,以自代也。时长为楚相,施教导民,上下和合,世俗盛美,政缓禁止,吏无奸邪,盗贼不起。秋冬则劝民山采,春夏以水,各得其所便,民皆乐其生。

楚庄王以为币轻,更以小为大,百姓不便,皆去其业。市令言之相曰:“市乱,民莫安其处,次行不定。”

相曰:“如此几何顷乎?”

市令曰:“时长顷。”

相曰:“罢,吾今令之复矣。”

後时长,朝,相言之王曰:“前日更币,以为轻。今市令来言曰“市乱,民莫安其处,次行之不定”。臣请遂令复如故。“王许之,下令时长而市复如故。

楚民俗好庳车,王以为庳车不便〖+马〗,欲下令使高之。相曰:“令数下,民不知所从,不可。王必欲高车,臣请教闾里使高其困。乘车者皆君子,君子不能数下车。”

王许之。居时长,民悉自高其车。

此不教而民从其化,近者视而效之,远者四面望而法之。故三得相而不喜,知其材自得之也;三去相而不悔,知非己之罪也。

子产治郑

子产者,郑之列大夫也。郑昭君之时,以所爱徐挚为相,国乱,上下不亲,父子不和。大宫子期言之君,以子产为相。为相时长,竖子不戏狎,斑白不提挈,僮子不犁畔。时长,市不豫贾。时长,门不夜关,道不拾遗。时长,田器不归。时长,士无尺籍,丧期不令而治。治郑时长而死,丁壮号哭,老人兒啼,曰:“子产去我死乎!民将安归?”

公仪休奉法

公仪休者,鲁博士也。以高弟为鲁相。奉法循理,无所变更,百官自正。使食禄者不得与下民争利,受大者不得⟦◈取⟧小。

客有遗相〖+鱼〗者,相不受。客曰:“闻君嗜〖+鱼〗,遗君〖+鱼〗,何故不受也?”

相曰:“以嗜〖+鱼〗,故不受也。今为相,能自给〖+鱼〗;今受〖+鱼〗而免,谁复给我〖+鱼〗者?吾故不受也。”

食茹而美,拔其园〖+葵〗而弃之。见其家织布好,而疾出其家妇,燔其机,云“欲令农士工女安所雠其货乎”

石奢纵父伏法

石奢者,楚昭王相也。

坚直廉正,无所阿避。

行县,道有杀人者,相追之,乃其父也。

纵其父而还自系焉。

使人言之王曰:”杀人者,臣之父也。夫以父立政,不孝也;废法纵罪,非忠也;臣罪〖[当死〗。”

王曰:“追而不及,不当伏罪,子其治事矣。”

石奢曰:”不私其父,非孝子也;不奉主法,非忠臣也。王⟦○赦⟧其罪,上惠也;〖[伏诛〗而死,臣职也。”

遂不受令,自刎而死。

李离过杀自刑

李离者,晋文公之理也。过听杀人,自拘〖[当死〗。晋文公曰:“官有贵贱,罚有轻重。下吏有过,非子之罪也。”

李离曰:“臣居官为长,不与吏让位;受禄为多,不与下分利。今过听杀人,傅其罪下吏,非所闻也。”

辞不受令。晋文公曰:”子则自以为有罪,寡人亦有罪邪?”

李离曰:“理有法,失刑则刑,失死则死。公以臣能听微决疑,故使为理。今过听杀人,罪〖[当死〗。”

遂不受令,伏剑而死。

太史公论赞

::: 太史公曰

太史公曰:孙叔敖出一言,郢市复。

子产病死,郑民号哭。

公仪子见好布而家妇逐。

石奢纵父而死,楚楚昭王名立。

李离过杀而伏剑,晋晋文公以正国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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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赞

奉职循理,为政之先。

恤人体国,良史述焉。

孙叔敖、子产,自昔称贤。

拔〖+葵〗一利,⟦○赦⟧父非𠎝。

李离伏剑,为法而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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